日 漢 過 勞 自 殺   企 業 需 賠 865 萬

General Topic
討論一般的題目 // 如屬於其他版面的題目請勿在此版發表 !!

日 漢 過 勞 自 殺   企 業 需 賠 865 萬

文章h2o » 4日 2月 2009年, 11:31

From Appledaily
日 本 企 業 一 向 以 工 時長 、 壓 力 大 見 稱 , 不 時 有 上 班 族 過 勞 死 。 北 海 道 釧 路 地 方 法 院 前 天 ( 周 一 ) 裁 定 一間 農 業 合 作 社 , 要 為 一 名 因 過 勞 而 抑 郁 自 殺 的 員 工 負 責 , 賠 償 1 億 日 圓 ( 865 萬 港元 ) 給 他 的 家 屬 。 金 額 龐 大 , 各 界 關 注 判 例 能 否 令 企 業 改 變 工 作 文 化 。

企 業 未 能 確 保 職 場 安 全

死者 自 殺 時 只 有 33 歲 , 在 2004 年 工 作 量 開 始 加 大 , 身 心 承 受 莫 大 壓 力 , 引 發 抑 郁 症, 2005 年 自 殺 身 亡 。 法 官 指 出 , 死 者 “ 自 殺 起 因 是 他 的 工 作 ” , 聘 用 他 的 農 業 合作 社 忽 視 自 身 職 責 , 未 能 確 保 職 場 安 全 , 要 賠 償 1 億 日 圓 給 他 的 家 人 。
過 勞死 已 成 為 日 本 社 會 問 題 , 當 局 2001 年 曾 修 例 要 讓 過 勞 死 員 工 的 家 屬 更 易 取 得 賠 償, 又 將 調 查 死 者 生 前 的 工 時 由 一 周 擴 大 至 六 個 月 , 希 望 令 企 業 減 少 要 員 工 加 班 , 但企 業 沒 作 出 改 變 。 2007 年 就 有 多 達 2,200 名 上 班 族 因 承 受 不 了 工 作 壓 力 自 殺 , 另有 10,000 名 勞 工 因 而 心 髒 病 發 或 中 風 。
日 本 現 行 法 例 規 定 , 過 勞 死 員 工 的 家屬 , 每 年 可 向 政 府 領 取 約 15.6 萬 港 元 的 撫 恤 金 , 但 不 少 個 案 要 訴 諸 法 庭 , 令 家 屬承 受 更 多 傷 害 。 2002 年 豐 田 車 廠 品 質 控 制 管 理 員 內 野 健 一 , 在 公 司 突 然 昏 迷 死 亡, 當 時 只 有 30 歲 , 遺 下 兩 名 只 有 1 歲 和 3 歲 的 孩 子 。
妻 子 指 他 每 月 都 加 班 超 過 80 小 時 , 猝 死 當 天 加 班 至 凌 晨 4 時 。 但 案 件 一 直 拖 延 至 2007 年 , 法 院 才 判 定 他 是 過 勞 死 , 要 豐 田 賠 償 。
法 新 社 / 日 本 共 同 網
FB
My Lab
CG guy + Researcher + Educator
頭像
h2o
討論區主持
討論區主持
 
文章: 4945
註冊時間: 7日 4月 2002年, 08:00
來自: Dark Side
外號: 水水

Share On:

Share on Facebook Facebook Share on Twitter Twitter

文章ming426 » 4日 2月 2009年, 12:47

日本企業工作時間長,除左公司政策之外,更加大o既原因應該系文化問題

可能佢地長久以來o既習慣都系認為要非常長時間咁工作先算系努力工作


我諗起宮崎駿系佢寫既書《出發點1979~1996》裡面高度贊揚一位員工,因為長時間專注工作以致於每日只有少於2小時睡眠時間....

宮崎駿話呢d先系畫動師應有既工作態度,而家好多年青人都怕辛苦....

我覺得根本就系收買人命 = ="
ming426
討論區新秀
討論區新秀
 
文章: 64
註冊時間: 21日 12月 2007年, 09:47

文章wkin99 » 4日 2月 2009年, 21:15

為份工而死,賠幾多都假,唔值唔值,這種文化唔值得推崇. :-?
頭像
wkin99
CGV討論區會員
CGV討論區會員
 
文章: 1600
註冊時間: 13日 4月 2002年, 18:46
來自: hong kong


回到 C G 討論版

誰在線上

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:沒有註冊會員 和 5 位訪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