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影推薦明星的出現是一種商業行為,完全與戲劇藝術無關。而現實的情況卻變成一套沒有明星的戲劇,就肯定先減去了你一半興致;一套有明星的戲劇,便肯定先減去你銀包一半的金錢。這就是明星的實際功能。亦是對於想成為專業演員的攔路虎。
因為明星重要,所以在拍攝的製作費上幾乎佔了大半,而幕後的工作人員攤分其餘的部份,剩下的餅碎便派給了苦讀三四年後出來跑江湖的專業演員(特約),讓他們成為明星們的陪襯品。
香港人經常抱怨港劇爛透,演員的演技差,業界青黃不接。但因為明星制度下,觀眾們對專業的演員或是劇本的要求其實相當低。他們更傾向想要一個明星在幕前演出,多於編劇用心的安排及專業演員們的細膩演出。這是無法反駁的現實情況,一個受過專業訓練的演員,其薪金比一個地盤工作還低;而王晶、TVB的劇集仍然是市場最暢銷的產品。在這樣扭曲的情況下造就商家為了保障票房,製作費都去了明星的身上。試問一套沒有明星的電影,有那一間戲院敢放上院線播兩個星期?
一個好演員的例子–奇洛李維斯(Keanu Charles Reeves),他憑著廿二世紀殺人網絡,紅遍全球,名氣比劉德華更厲害,這個超級明星,為了藝術追求卻經常自降身價,為了與影帝拍《追魂交易》,自減片酬到一百萬美元,拍《後備天王》,又自願減薪九成換取影帝真赫曼做對手,這種想法平常人當然認為瘋狂,但作為一個演員,一個好對手遠比價錢重要十倍。奇洛亦曾經說道︰「金錢是我最後去想的東西,因為我已賺夠花幾世的金錢」。他的行動及言語也印証了,一個好演員對藝術的追求確實是義無反顧。
演員的工作是應該令角色變得有生命,讓人工創造出來的角色變得活靈活現,然後呈現給觀眾。所以打算籍拍戲成名的人其實是錯了方向,演員本來的工作由始至終也是「不成名」。
當然,明星與演員其實不存在矛盾,好的技藝在該行業慢慢受到注意後,自然會慢慢有了名氣,成為一個真正的明星。但卻不能本末倒置,說想成為演員就等同要成名,成了明星就是一個好演員,其實兩者並沒有很大的關係,而很多明星其實根本不會演戲。